## 一、本节说明 本节回应招标文件第 146 页第六章第 5 项「非联合体投标声明」的格式要求(b2322), 该项格式自拟(b2323);并回应第 157 至 158 页第六章第 16 项「投标人关联性企业说明」 及其项下《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与《声明函》两件格式(b2370、b2371、b2380)。 两份文件同源于一件事——投标主体是谁、与谁有关联,因此装订为一组,置于商务与资格卷内 按第六章原序排列。 本件的立论根据在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8 条明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0052), 投标主体只能是单一法人;第 9.5 条进一步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0061、b0062)。前者要求我方 声明不以联合体身份投标,后者要求我方把关联企业情况据实填报。本件即对这两条作正面应答。 同一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4 项「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与投标人须知 第 1.4.4 条处重述(b0108r10、b0140),三处口径一致。 本件不计分,属资格后审的核验材料(b0063)。废标风险集中在形式与填报的据实性,不在文字, 故本节成文严格依照第 157 至 158 页格式原文,表头、注释、落款要素不增删、不改写措辞, 另附核查口径与填报规则,便于评标委员会逐条核验。 招标编号以招标公告原文为准,本件及其落款一律填 GHY-26691(b0025);平台标段编号 ZBXM-202609-30-0879 仅用于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操作,不填入本件任何一页。 ## 二、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正文) > 以下为第六章第 5 项的成文正文。该项格式自拟(b2323),据此按「致函—声明事项—落款」 > 三段成文,用印后单独成页装订。 **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b2322) 致: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组织的「矿山装备制造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及场景应用项目配套设施-数据加工生产服务」 (第 01 包,招标编号:GHY-26691)项目,我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以单一投标人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 【待填:投标人全称(与营业执照、CA 证书一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待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次投标不属于联合体投标,我方未就本项目与任何单位 签订联合体协议、未以联合体名义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亦无任何未经招标文件允许的共同投标安排。 我方已阅知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8 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规定(b0052)。 二、投标文件由我方独立编制,投标报价由我方独立测算,本项目项下的资格条件、技术承诺、 商务承诺与履约责任,均由我方作为单一责任主体承担。 三、我方已阅知并遵守招标文件第 9.5 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b0061、b0062)。 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待填: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职务】,未同时担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单位的 单位负责人;我方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单位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关联企业情况按第六章第 16 项据实填报,详见本节第三部分。 四、本声明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上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并接受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 投标人(盖章):【待填:投标人全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待填:签署人姓名及签章】 日期:【待填: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实际递交日为准】 ## 三、投标人关联性企业说明(正文) 本部分按第 157 至 158 页格式原文成文,含明细表与声明函两件,顺序不颠倒(b2370)。 ### (一)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 **一、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b2371) **(针对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b2372) | 投标人有无关联企业 | | 【待填:有/无(据核查结论勾定其一,删去未选项)】(b2373r01) | |---|---|---| | **序号** | **关联企业名称** | **关联关系说明** (b2373r02) | | 1 | 【待填:关联企业名称;若无关联企业,本行填「无」】 | 【待填:关联关系说明;若无关联企业,本行填「无」】(b2373r03) | | 2 | 【待填:如无第 2 行,整行划斜线作废】 | 【待填:如无第 2 行,整行划斜线作废】(b2373r04) | | … | 【待填:关联企业数量超过两家时按序增行】 | 【待填:逐行填写关联关系类型与形成依据】(b2373r05) | 表 1-5-1 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表头、行次与注释来源:招标文件第 157 页 第六章第 16 项原格式(b2371—b2379)。本表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b2375)。 注:(b2374) ①《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b2375) ②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时,应据实填写 《投标人存在关联企业明细表》。若无关联企业,则填「无」。若存在关联企业没有填入「明细表」中, 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b2376)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发现投标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视为围标串标行为,投标文件无效 并将围标串标投标人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b2377) 投标人(盖章):【待填:投标人全称及公章】(b2377)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待填:签署人姓名及签章】(b2378) 日期:【待填: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实际递交日为准】(b2379) > 落款第二行的称谓依原格式照录为「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b2378),与声明函 > 同一行次保持一致(b2386),不改写为「法定代表人」。 ### (二)声明函 **二、声明函**(b2380) **致: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b2381) 1、我方郑重声明,本次投标,我单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利害关系。(b2382、b2383) 以上声明如有虚假,我方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b2384) 投标人(盖章):【待填:投标人全称及公章】(b2385)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待填:签署人姓名及签章】(b2386) 日期:【待填: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实际递交日为准】(b2387) > 声明函所指的招标人为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文件封面 > 载明的代理机构(b0007)。出具前按第四节第 4 行口径核对与两方之间的投资、任职、 > 亲属与业务往来情况,核对结论留档。 ## 四、关联关系的核查范围与证据形式 明细表的「有」「无」不是一个措辞选择,而是一个需要查实的事实结论。注②已写明,存在关联企业 而未填入明细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b2376);注③更把投标单位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径直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处理结果是投标文件无效并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b2377)。 因此填报前先完成核查、形成书面记录,再据结论勾定。 核查按下表四项展开。每项列明查什么、从哪里取证、判定到什么程度算过。核查记录作为本件的 出具依据留档备查,不随投标文件递交。 | 序号 | 核查事项 | 对应单元 | 取证渠道 | 判定口径 | 证据形式 | |---|---|---|---|---|---| | 1 | 单位负责人任职情况 | b0061、b2376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人员信息;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营业执照登记事项 | 我方单位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单位的单位负责人 | 任职文件复印件;公示系统主要人员信息查询截图(含查询日期与网址) | | 2 | 直接控股关系 | b0061、b2376 | 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公司章程与出资协议;股权结构图 | 逐层核至实际控制人,识别母公司、子公司及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单位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 股权结构核查表;公示系统股东信息查询截图 | | 3 | 管理关系 | b0061、b2377 | 人事、财务、经营决策的授权文件;托管或受托经营协议;内部管理关系台账 | 不存在对参标单位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或经营决策的实际支配关系 | 管理关系核查表;相关协议文本 | | 4 |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利害关系 | b2382、b2383 | 投资与任职关系核对;在办业务往来台账;关键岗位人员亲属关系申报 |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资、任职、亲属或业务关系 | 利害关系核对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申报表 | 表 1-5-2 关联关系核查范围与证据形式。核查事项来源: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9.5 条 (b0061、b0062)与第 157 页注②③(b2376、b2377);第 4 行来源:第 158 页声明函 正文(b2382、b2383)。 核查基准日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2026 年 10 月 20 日(b0081)。定稿前完成首次核查, 递交前 3 日内复核一次,两次结论均留档,以复核结论勾定明细表。核查范围按第 2、3 项 逐层上溯至实际控制人,再向下展开至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单位,使结论趋向可追溯、可复核。 核查过程中发现的疑点,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解释,而是取得相关单位的书面说明后一并留档。 ### 图 1-5-1 关联关系核查与声明出具流程 取证层(核查记录,留档不外递) 单位负责人任职核查 股权结构逐层核查 管理关系核查 与招标人、代理机构 利害关系核对 查询截图 / 协议 / 台账 形成书面核查结论 (表 1-5-2 判定口径) 结论为「无」 结论为「有」 明细表勾定「无」 首行三列填「无」 明细表勾定「有」 逐行列明企业与关系 三件用印签署 非联合体声明 · 明细表 声明函(落款一致) 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核查存疑或结论未出:退回取证,取得书面说明后再签署 图 1-5-1 关联关系核查与声明出具流程。核查事项来源: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9.5 条 (b0061、b0062);分支填报规则来源:第 157 页注②(b2376);签署与递交要求来源: 第 157、158 页落款行(b2377—b2379、b2385—b2387)与第 4 页第九条(b0081)。 ## 五、明细表的填报规则 明细表留白处的填法按核查结论分两种情形,规则预先写定,避免定稿时临场判断。 | 表格位置 | 对应单元 | 结论为「无关联企业」 | 结论为「有关联企业」 | |---|---|---|---| | 「投标人有无关联企业」栏 | b2373r01 | 只写「无」,删去「有」字与斜线,不保留二选一痕迹 | 只写「有」,删去「无」字 | | 第 1 行三列 | b2373r03 | 序号列保留「1」,名称与关系说明两列均填「无」 | 填第一家关联企业全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系说明写明关联类型与形成依据 | | 第 2 行 | b2373r04 | 整行划斜线作废,防止他人增填 | 填第二家;无第二家时整行划斜线 | | 后续行 | b2373r05 | 整体划斜线并加盖骑缝章 | 按企业数量增行,行次连续编号,不留空行 | 表 1-5-3 明细表填报规则。规则来源:招标文件第 157 页注②关于「若无关联企业,则填『无』」 的要求(b2376)与原格式行次(b2373r01—b2373r05)。 关联关系说明一栏按「关联类型+形成依据+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三项要素写,不只写 「关联企业」四个字。关联类型按注②的措辞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直接控股关系、 管理关系三类;形成依据写明出资比例、任职文件或协议名称;第三项要素据实注明该企业 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注③,同一标段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投标即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b2377),这一栏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触及该条的直接依据。 本稿不预先勾定「有」或「无」。核查结论未出之前即勾定,与注②「应据实填写」的要求相悖; 已填入的占位在定稿时按表 1-5-3 一次回填,不留空格、不以「见后附」替代。此项列为 待补材料清单第 4 项。 ## 六、签署、用印与装订 第 27 页「表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把签字盖章有误或缺漏单列为评审条款,任意一项不符合 即否决投标(b0494r02、b0494r03)。本件三份文件共九处落款,逐处核对后一次办结。 **落款一致性** 三份文件的落款主体、签署人与日期保持一致:投标人盖章处用同一枚公章 (b2377、b2385);签署人为同一人,且与第六章第 4 项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为同一人 (b2309、b2316、b2378、b2386);日期为同一日,以实际递交日为准(b2379、b2387)。 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时,委托书的授权事项须涵盖签署投标文件,代理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 与委托书一致,委托书详见任务 B4。 **主体名称** 投标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负责人姓名,在三份文件、投标文件封面 及授权委托书之间逐字一致,并与营业执照、CA 数字证书抬头一致。主体名称有历史变更的, 附变更记录说明。 **装订** 三份文件按第六章原序装订:非联合体投标声明置于第 5 项位置(b2322), 关联企业明细表与声明函置于第 16 项位置,明细表在前、声明函在后(b2371、b2380)。 投标文件目录中两项的条目名称按原文照录为「5、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与 「16、投标人关联性企业说明」(b0201、b0212),目录页码与本组实际页码核对一致。 每件单独成页,不与其他材料共页。投标文件为电子版标书形式,应包括第六章所有文件(b0215), 本组三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版并入电子标书对应章节,页面清晰可辨认——字迹模糊、 无法辨认的投标文件可被否决(b0337)。 **递交** 随投标文件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 09:30 前完成递交 (b0081、b0083)。签署与递交使用 CA 数字证书,证书在投标、开评标全流程内保持有效 (b0076、b0078、b007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 核验以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b0056、b0057、b0063)。开标环节由授权代理人完成签到、 CA 解密与开标记录表在线签名确认(b0087—b0090)。 **否决条款的对应关系** 评标办法两处列举「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属否决投标情形(b0342、b04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我方以单一投标人身份参标、 不存在共同投标协议,该情形不适用;本件的作用是把这一事实以书面声明固定下来, 供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后审环节直接核验,而不是让其从投标文件中推断。 **真实性的后果** 两份声明均载明虚假陈述的责任(b2384)。招标文件另有对应条款: 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b0151);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属弄虚作假, 可作否决投标处理(b0317、b0333)。本件结论以核查记录为据出具,核查未完成的事项 不先行声明。 ## 七、与其他材料的衔接 **无不良违规记录承诺(任务 B6)** 第 4 页第 8 条与第 9.5 条的禁止性规定由本节以声明形式 正面回应(b0052、b0061、b0062);B6 仅在其核查口径表中列明对应的核查动作与证据出处, 声明文本以本节为唯一出处,两件不重复。两件落款主体、签署人与日期一致。 **企业综合实力与财务状况表(任务 B10)** 投标人开户信息与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已在 B10 成文,本节不重复,仅在主体名称、单位负责人与联系方式上与其保持一致。 **授权委托书(任务 B4)** 签署人身份与授权范围以 B4 为准,本节三处签署行与之对应。 **资格证明文件与资质盘点(任务 B11)** 本组三件属资格后审核验材料,编入资格证明文件 分册索引,索引页同时指向本节与该分册页码。 ## 八、本稿待补材料清单 本件为实名实据文件,下列事项不在本平台资料范围内,须由相应方提供后回填。回填一次完成, 不分批补。 | 序号 | 待补项 | 用于 | 需提供方 | |---|---|---|---| | 1 | 投标人全称(与营业执照、CA 证书一致) | 三份文件正文与落款 | 投标主体 |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第一条 | 投标主体 | | 3 |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及任职文件 |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第三条;核查表第 1 项 | 投标主体 | | 4 | 工商登记与股权结构核查结论(确定明细表「有/无」及关联企业清单) | 明细表 b2373r01—b2373r05 | 投标主体 | | 5 | 管理关系核查记录与相关协议 | 核查表第 3 项 | 投标主体 | | 6 |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害关系核对记录 | 声明函 b2382、b2383 | 投标主体 | | 7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签章与授权委托书 | 九处落款签署行 | 投标主体(另见任务 B4) | | 8 | 公章与法人章用印审批 | 三处盖章行 | 投标主体 | | 9 | 实际递交日期确认 | 三处日期行 | 项目组 | 表 1-5-4 本稿待补材料清单。